6月29日恩卓中盈,ST新潮董事会以7票反对、0票同意的压倒性结果,否决了六家股东联合提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,该请求拟审议董监事会提前换届及选举提案。这场看似程序合规性的争议,背后是刚刚耗资115.8亿元完成要约收购的“煤老板”伊泰B股与原管理层的控制权对决。
公告显示,董事会否决的首要理由是“提案主体拆分违规”。根据公告,宏语商务、国金阳光、伯纳程私募、陈开军、宋娟、王震六家股东(合计持股超10%)作为召集人联名提请开会,但具体提案仅由宏语商务、陈开军、宋娟和王震四方提出。
董事会援引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指出,召集人必须同时“以其名义提出具体提案”恩卓中盈,否则会议通知无法载明审议事项。更关键的是,股东临时提案权需以“股东大会通知已发出”为前提,而本次会议尚未获董事会同意召开,提案效力失去根基。
ST新潮董事会以7票反对、0票同意的压倒性结果,否决了六家股东联合提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
伊泰是内蒙古最大煤炭企业,其于2025年5月完成对ST新潮50.10%股权的要约收购,耗资115.84亿元成为控股股东。但股权过户不等于掌权——由于未获董事会席位恩卓中盈,伊泰至今无法介入公司核心决策。
为此,伊泰选择支持六家中小股东(宏语商务等)作为“代理方”发起攻势。在《提请函》中,六家股东明言行动“经与伊泰煤炭沟通,并获其支持”,其核心诉求直指现任董事会对年报“难产”导致退市风险负有法律责任,要求提前换届选举——拟推举的8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,多人具有伊泰背景。
联合反对的七名董事代表的是收购前的管理层势力,在股权变更后仍控制董事会席位。面对股东“逼宫”,他们祭出程序合规性作为法律盾牌,强调“当前重点应是配合审计而非权力更迭”。
董事会认为若允许拆分提案,可能开启股东滥用召集权架空董事会的先例,而突破法律程序将使公司治理陷入更大不确定性。
潇湘晨报综合
众银策略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